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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2024年招生公告

2024年07月26日 15:00:54 访问量:10318

     一、学校概况

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始建于1952年,前身为原平铁路职工子弟学校。2004年改制为忻州市教育局直属小学,更名为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整个校园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优美,教学设备先进。现有112名教职工,其中山西省特级教师1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人,中小学高级教师6人,山西省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38人,忻州市教学能手42人,规划办学六轨,在校学生人数1600余人。

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学生扬帆启航的港湾,教师走向成功的舞台。七十余载,学校一代又一代的教师,一届又一届的领导,呕心沥血,辛勤耕耘,为人师表,无私奉献,铸就了一个又一个辉煌。全体教职工团结实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追求卓越,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营造了一种高洁清新、心情舒畅、团结和谐、奉献进取的工作氛围,建设了一支积极向上、乐于奉献、底功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前路漫漫,上下求索,我们坚守教育之真,播撒育人之爱,放飞无限梦想,成就明日希望。

二、指导思想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4〕30 号)、《原平市202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原教体字〔2024)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三、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四 、招生计划

2024年计划招收6个班,每班45人。

五、招生对象

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六、服务范围

东至永兴南路东侧;西至京原铁路线以东;南至军供站;北至平安东大街南。铁路职工子弟、中电投职工子弟属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服务区,不含三街学生。

七、招生办法

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采取网上报名、审核录取,划片分配,自主招生的办法进行。

家长可通过原平教育信息资源网窗口(https://ypjcjyw.30edu.com.cn)  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原平市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并上传适龄儿童相关信息材料,由学校审核备案,通知家长录取结果。

八、入学条件及录取办法

1.房户齐全的适龄儿童

(1)具有原平市户籍,户口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有效证件。

2.父母长期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1)具有原平市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时,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有效证件照片外,还须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上传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的原件照片。

②父母双方在外地务工的,须上传父母双方外地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材料照片。

3.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1)具有原平市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住址, 父母双方均无住房。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 《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有效证件照片外,还须上传不动产中心办理的父母城区《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生活证明》照片。

4.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政策特聘、引进特殊人才子女,执行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专设窗口中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户口及房产信息照片,并由单位或家长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公函或证明到原平市教育体育局备案。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分配到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

5.临时租赁住房户适龄儿童少年

具有原平市户籍,租赁学校服务区内企事业单位、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同一套住房小学六年一个学位的规定(同一住户多胎除外)。

(2)在2023年8月31日前与房屋产权人(或单位)签订的租赁协议或持有原平市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租赁住房协议》或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

6.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父母到我市暂住、非原平籍的适龄儿童。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除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外,还须上传以下证件照片:

(1)《居民户口簿》。

(2)父母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

(3)与他人(或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九、工作时间及程序

(一)7月26日向社会公布本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信息。

(二)8月1日8:00 — 8月4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

(三)8月5日--6日,家长带孩子到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并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上午8:30——11:30   

下午3:30——6:30

审核地点:西一楼音乐教室。

审核所需资料:①《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监护人、孩子复印到一页);②《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房产证明资料及复印件;④《山西省预防接种证》原件;⑤《健康体检表》原件;

(四)8月7日—12日,对所报适龄儿童进行入户调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8月20日,家长到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十、咨询、监督电话

电话:15110579686  刘老师  

                                                                                                     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

                                                                                                        2024年7月26日 

编辑:刘圣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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