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原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原平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原教体字【2025】3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2025年计划招收6个班,每班45人。
三、招生对象
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服务范围
东至永兴南路东侧;西至京原铁路线以东;南至军供站;北至平安东大街南。铁路职工子弟、中电投职工子弟属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服务区,不含三街学生。
五、招生流程
1、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通过原平教育信息资源网窗口(https://ypjcjyw.30edu.com.cn) 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按照网页提示,选择服务区学校,填报并上传适龄儿童相关信息材料。

2、学校对系统推送的生源报名信息,对接公安、房产、社区居委会等部门进行审核,按照入学条件类别确定招生结果。
3、8月15日开始,学校陆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六、入学条件及录取办法
1.房户齐全的适龄儿童
(1)具有原平市户籍,户口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选择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填报学生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有效证件。
2.父母长期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
(1)具有原平市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入学时须在系统中选择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有效证件照片外,还须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上传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的原件照片。
②父母双方在外地务工的,须上传父母双方外地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材料照片。
3.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1)具有原平市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均无住房。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在系统中选择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填报个人信息,除上传 《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有效证件照片外,还须上传不动产中心办理的父母城区《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生活证明》照片。
4.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政策特聘、引进特殊人才子女,执行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专设窗口中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户口及房产信息照片,并由单位或家长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公函或证明到原平市教育体育局备案。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分配到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
5.临时租赁住房户适龄儿童
具有原平市户籍,租赁学校服务区内企事业单位、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住房的适龄儿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同一套住房小学六年一个学位的规定(同一住户多胎除外)。
(2)在2024年8月31日前与房屋产权人(或单位)签订的学校服务区内租赁协议或持有原平市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服务区内《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在系统中选择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租赁住房协议》或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
6.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父母到我市暂住、非原平籍的适龄儿童。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父母持有的学校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房屋产权人(或单位)签订的服务区内租赁协议或持有原平市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2)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3)临时租赁住房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同一套住房小学六年一个学位的规定(同一住户多胎除外)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在系统中选择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填报个人信息,除上传《居民户口簿》外,还须上传《租赁住房协议》或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照片:
七、工作时间及程序
(一)7月20日向社会公布本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信息。
(二)7月25日8:00—7月29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
(三)8月1日--8月10日,审核系统推送的适龄儿童报名信息,确定招生结果。
(四)8月15日—8月18日,家长到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八、咨询、监督电话
电话:151****9686(刘老师) 157****3588(郭老师)
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
202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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