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
关于做好“六一”期间学校、幼儿园
安全稳定工作的安排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六一”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安排》,为了保证学校师生的安全,特作如下安排:
一、
学校政教室、少先队大队要把“六一”期间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当作首要工作来抓,制定出详细、可行、有效的工作方案。
二、
校内、外各安全点值(日)周领导、教师要提前到岗,积极巡视,确保区域、时段师生的安全。
三、
学校安保组要严格执行开校门时间。把好出入关,做好全员出入登记。切实做到:不登记不能出,不登记不能进!
四、
老师不论任何原因如需家长来校,必须提前与保卫组联系。开家长会时,要严格执行《学校家长会制度》。
五、
学生在校期间不论什么原因离校,班主任首先通知门卫,必须有家长来领,给学生带上出门条。否则不能离校。
六、
家长有事,找孩子送学习用品、衣服、水杯等,必须与班主任先联系,准许后方可进入学校。
七、
如有学生腿、脚等疼痛,行动不便,需家长送孩子进校时,班主任应提前告知门卫备案。
八、
保安组要密切监视校园内、校门外、周边的一切动向,发现可疑、隐患及时报告学校,防患于未然。确保学校财产、师生的安全。
忻州市兴原实验小学
2013.5.22
|
|
|
|
|